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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 11320800014290408N/2022-00382 分  类 最新公开信息/建设房管
发布机构 淮安工业园区 公开日期 2022-11-25
标  题 洪福小区馨雅园3—6号楼部分房产租赁交易公告
文  号
洪福小区馨雅园3—6号楼部分房产租赁交易公告

一、房产概况:

本次标的房产为淮安市大同路洪福小区馨雅园3、4、5、6号楼部分商铺共计28间总面积3048.45平方米,均为一楼单层,土地性质为其他商服用地/商业。目前房屋现状为毛坯,均处于空置状态。

二、租赁期限:不超过10年。

三、租金价格:33元/月/平方米(均价)。

四、公告期限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。

五、事项说明:

1、本标的房产经营业态为商业经营,可包含购物、酒店、展览、教育、文娱等基本业态。

2、本标的房产以整体租赁的方式对外招租,承租方获得租赁权后可按照法律、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整体开发,全面负责本标的房产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法律、安全责任。

3、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,房产不得用于开展产生噪音、污染及其他对单位工作、居民生活秩序或对环境有负面影响的经营项目。

4、承租方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自费进行装修,自费安装和维护水、电、气等设备设施。

5、承租方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,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,无不良信誉记录,近3年没有发生较大的经济法律纠纷,具备开发商业综合体的良好业绩和专业的招商运营团队。

6、承租方为自然人的,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相应经济实力,具备开发商业综合体的良好业绩和专业的招商运营团队,以身份证信息为准,承租方年龄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不超过60周岁。

7、承租方在经营中须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,接受配合政府部门、我公司及所属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的各项检查。

8、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,应在本项目公告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、调查和风险评估,审慎决策。

六、具体条件

1、意向承租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。

2、意向承租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。(须提供承诺书)

3、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人的不诚信名录,不得承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。(须提供承诺书)

4、意向承租人承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物业、水、电等费用。(须提供承诺书)

5、意向承租人须按出租标的物规定的用途使用。(须提供承诺书)

七、提交材料

(一)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应提供:

1、身份证复印件

2、意向承租登记(原件)

3、“具体条件”中所须提供的材料(原件)

(二)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应提供:

1、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公章)

2、企业基本情况介绍(原件加盖公章)

3、企业内部同意承租决策文件(原件加盖公章)

4、“具体条件”中所须提供的材料(原件)

5、意向承租登记表(原件加盖公章)

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(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、自然人须按指印),《意向承租登记表》见附件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联系地址:淮安工业园区智能制造产业园1号楼612室

联系人:李女士

联系电话:0517-83992020

 附件:意向承租登记表.docx

 

淮安市中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

2022年11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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