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索 引 号 | 11320800014290408N/2025-00478 | 分 类 | 公告公示/生态环境 |
| 发布机构 | 淮安工业园区 | 公开日期 | 2025-11-19 |
| 标 题 | 2025年11月19日工业园区分局拟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| ||
| 文 号 | |||
2025年11月19日工业园区分局拟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
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,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。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,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及审批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9日-2025年11月25日(5个工作日)。
听证权利告知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,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、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。
联系电话:0517-83511890; Email:2032839059@qq.com
通讯地址:淮安工业园区永济路5号创智空间3号楼2楼
序号 | 项目名称 | 建设地点 | 建设单位 | 建设项目概况 |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|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|
1 | 热电联产项目(热电厂)锅炉稳燃自备气站技改项目 | 江苏富强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厂内 | 江苏富强新材料有限公司 | 本项目新增一套LNG液化天然气气化设备,包括50m3LNG储罐2台、5000Nm3/h LNG气化器2台、5000+300Nm3/h水浴式复热器1台,5000+300m3/h调压计量加臭橇1台,500m3/h BOG加热器1台、300m3/h EAG加热器1台,300Nm3/h卸车增压撬2套、400Nm3/h储增压撬1套、放散塔(H=10m)1套等设施设备;项目建成后,增加天然气作为锅炉稳燃介质,可减少企业运行成本和降低环保指标,提高燃烧效率和保障能力。 | 江苏春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| 1、本次技改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,无新增生活污水,无新增固废。2、本次天然气燃烧废气(颗粒物、氮氧化物、二氧化硫)经管道收集依托现有“低氮燃烧(炉内)+SCR脱硝+单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+石灰石-石膏湿法脱硫装置+湿式电除尘器”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0m高排气筒(P1)排放。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颗粒物排放(执行现有项目废气排放标准)执行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23-2011)相关要求,并按照《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(2014-2020年)》(发改能源〔2014〕2093号)要求,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,基本达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(在基准氧含量6%条件下,烟尘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、35、50毫克/立方米)。加气站运行废气无组织排放,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 32/4041-2021)表3标准,加气站异味执行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4554-93)表1“臭气浓度”标准;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 32/4041-2021)表2标准。3、确保厂界噪声达到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 12348-2008)中的3类标准要求。4、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,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。严格落实《报告表》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,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开展应急演练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,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,防止生产过程、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。5、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。落实《报告表》中提出的分区防控防渗措施。6、本项目建成后,全厂以干煤棚、碎煤机室、转运站、粉仓、灰库、渣仓和气化站为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,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居民点、学校、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。7、按《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》(苏环控[1997]122号)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识。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,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及各项风险防范要求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,加强运营环境管理,提高员工环保意识,确保环境安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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