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主题分类 | 公告公示 | 体裁分类 | |||
| 索 引 号 | 11320800014290408N/2025-00012 | 发布机构 | 淮安工业园区 | ||
| 文 号 | 淮工政务投资复〔2024〕1号 | 公开日期 | 2024-12-23 | ||
| 文 号 | 淮工政务投资复〔2024〕1号 | 公开日期 | 2024-12-23 | 失效日期 | |
| 名 称 | 关于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| ||||
| 关 键 词 | |||||
| 内容概述 | |||||
| 时效说明 | |||||
淮安兴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:
你单位《关于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核准的请示》及随文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相关材料收悉。根据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24年本)》《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(2017年本)》《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。经审核,批复如下:
一、为了盘活闲置资产,同意建设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。
项目代码:2412-320852-89-01-132924。
项目实施单位:淮安兴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。
二、项目建设地址:淮安工业园区永济路南侧、玉龙路西侧。
三、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:本项目用地面积为31495平方米,其中新建6栋4F标准厂房(建筑面积为55042.96平方米)并对现有的配电房及泵房进行扩建,配套建设道路、绿化、管网等附属工程。项目建成后,总建筑面积约为56253.73平方米,容积率约1.77,建筑密度约45.20%,绿地率约6.95%。
四、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:项目计划投资12122.04万元,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。
五、项目能耗符合《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》之规定,属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范畴的项目,建设单位应按相关标准、规范和承诺建设,建筑结构、工艺技术、设备选型等须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及规范要求,并按照建筑现代化以及绿建要求开展相关工作。
六、项目招标: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。具体招标请示见附件。
七、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为: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苏(2022)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75500号)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(淮自然资条字第32080020207017号)等。
八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,请按照《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调整申请,我局中心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,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。
九、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,不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。请你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,依法办理规划许可、土地使用、环评批复、资源利用等相关手续,在满足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07〕64号)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,项目建设应符合规划、国土、建设、环保、交通、水利、地震、消防、人防、电力、防雷等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,确保工程建设质量。
十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,自发布之日起计算。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,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中心申请延期。项目在申请核准时提供材料与事实不符的,以及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,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,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。
附件: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
江苏淮安工业园区政务服务中心
2024年12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