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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淮安工业园区产业政策

园区牢固树立“产业立区、项目兴区”理念,以苏北灌溉总渠为中轴,逐步形成了盐化新材料、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两大主导产业。

一、用地项目

根据项目已开工建筑的计容面积进行补贴,对新引进或新建的有市场前景、有税收贡献的优质投资项目,可适当予以贴息支持。

二、租用空间载体项目

鼓励有自主知识产权、有核心技术、有市场前景的新兴产业、延链补链项目、科创型企业以轻资产租赁形式进驻自建特色园区。对达到投资协议约定投资强度、设备投入达 2000万元、通过市重大项目督考认定或项目注册资本已实缴到位不低于300万美元的项目,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可享受三年租金补贴。入驻园区自建空间载体的重大项目或园区贡献度大的企业,可享受装修补贴。

三、外资项目、重点项目和重特大项目

对招引的主导产业链项目、外资项目、重点项目和重特大项目,除享受用地项目或租用空间载体项目的各项政策外,还在设备、基础设施建设、生产要素等方面给予补贴。外资项目给予外资到账奖励。

四、回购资产项目

对园区国有平台回购的停滞类资产项目,在给予新招引项目扶持政策方面,结合历史项目所享受过的奖励或补贴,采取“一事一议”。

五、其他项目

对行业小巨人项目、科创型项目、外资项目、产业链延伸项目,如达到投资强度、开票销售或税收产出等协议约定条件的,可适当给予生产要素补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