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管理局
发布日期:2024-05-08
1. 部门职责
牵头负责园区中心城市建设任务,承担园区重点项目工程审批、建设和项目安全、质量等方面监管职能。承担水利行业、交通运输行业、市政行业、园林绿化行业、物管行业、建筑业等行业监管职能。承担文明城市、防汛抗旱、河长制、城镇燃气、黑臭水体整治、地下管线安全监管等重点事项。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职能。
2. 机构设置
综合科、工程建设管理科、公用设施管理科、城乡建设管理科、交通水利科、安全生产科
3.办公地址:昆仑路与永济路交叉口
4.联系电话:0517-89082970
5.工作时间
上午:09:00-12:00;下午:13:30-17:30、14:00-17:30(7月15日—9月30日)。